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16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学籍注册和新生入学教育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6〕18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16级全日制研究生新生(以下简称研究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研究生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研究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是加强高校学生管理,完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的一项重要常规工作,经过学籍电子注册的学生毕业时获得的毕业证书才能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研究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后,其学籍信息在校期间一律不得再修改,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要求认真组织。
二、工作要求
(一)2016级报到入学研究生新生数据已上报至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组织每位研究生新生,于9月29日前登录“学信网”认真仔细的自查本人研究生学籍信息(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专业、学制等),如发现问题须尽快反馈给研究生院。新生网上学籍自查方法详见附件一。未报到新生,已在“学信网”标注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省教育厅规定,所有新生必须完成个人学籍信息自查工作。请新生务必按时完成此项工作,对于未按时完成自查核对工作的新生,将给予通报批评。
(三)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将作为将来毕业学历电子注册的依据,请研究生新生务必高度重视,凡是未进行网上自查者将视为本人信息无误,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负。
四、其他
(一)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考生编号,博士生为17位,与报考时相比,首位增加了字母“B”,第六位增加了数字“1”;硕士生为16位,与报考时相比,第六位增加数字“1”,上述变化系“学信网”系统自动升位所致,属于正常现象。
(二)其他年级在校研究生的学年电子注册信息以入学时学籍电子注册信息为准。
联系人:王海峰,电话:6681458。
研 究 生 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