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测试
报考雇员制书记员岗位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与职业技能测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行职业技能测试。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中文录入速度及准确率,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为合格。职业技能测试不合格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因职业技能测试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职业技能测试人选。
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