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雇员制书记员、雇员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的考生,面试结束后统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雇员制书记员职位主要测试考生文字录入速度,具体标准为:文字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
雇员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主要测试考生的体能,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职业技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方式和参加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