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