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复审工作在市编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的监督下由鄂尔多斯市卫生学校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在鄂尔多斯市卫生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
2.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要求本人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毕业生参加复审前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及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新录用公务员等真实身份、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或服务项目旗区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5.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6.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鄂尔多斯市卫生学校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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