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初步定于10月22日,笔试地点在鄂尔多斯市卫生学校。笔试命题和考务工作在市编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的监督下由鄂尔多斯市卫生学校组织实施。
3.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应聘“蒙医学专业教师”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具体时间初步定于10月22日上午9:00—11:00,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5.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6.笔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初步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