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
考试方式为:专业能力测试(含试讲)和面试。
1、专业能力测试(含试讲)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知识运用、实际操作和岗位认知能力等作出评价。专业能力测试(含试讲)办法由学院制定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员,专业能力测试(含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专业能力测试(含试讲)成绩达到该项总成绩60%为合格。在专业能力测试(含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该岗位专业能力测试(含试讲)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www.ypi.edu.cn)网站公布。面试按照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的合格线为该项考试(测试)总成绩60%。
面试前,学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专业能力测试(含试讲)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在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身份证。
(2)社会人员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者需提供本人真实的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试讲的,均作为放弃试讲处理。
3、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并进行排名。专业能力测试(含试讲)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4、应聘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5、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6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