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长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由县人社局联合各相关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各聘用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观念以及应聘所需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高校毕业生须由本人在考核前提供毕业生档案及派遣证明,凡不能及时提供相关档案材料及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如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