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决定。根据考察情况综合比选,集体研究择优决定拟选调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若在考察、体检或公示过程中发现有影响其选调问题的,由排名其后的人选递补进入考察程序。
省商务厅选调工作咨询电话:0571-87052183、8705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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