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考察
遴选机关党组(党委)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人数与遴选职位数1.5:1的比例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各遴选机关组建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组不少于2人,到报考人员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采取工作实事公示、谈话核实、查阅档案、民主测评和评价、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和德才表现情况,分析考察对象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配程度。
(二)体检
遴选机关组织考察人员进行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修订内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