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
对符合条件的对象,一经聘用,将享受以下工作及生活待遇。
1.一次性给予安家补助费50万元,免费提供不少于85平方米的住房一套,10年服务期满后取得房屋产权。
2.除享受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外,可享受政府给予的每月3000元津贴。
3.引进的特级教师,由教育局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编制、职称、岗位设置等相关问题,负责人事关系和户籍的接转工作。
4.引进特级教师的子女,需要在本县就读的,由教育局协调办理入学、转学手续;帮助配偶联系工作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