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2015年度市属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安置退役士兵招考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在同一地点。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同意报名通知单》。审查报考资格时,需提供以下证明证件:
(一)居民身份证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等证件。
(二)是大学生退役士兵的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服役期间因公或因战被评为残疾的还需提供残疾军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是烈士子女的还需提供烈士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与烈士关系证明。
(五)服役期间个人荣获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的还需提供立功受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立功奖章。
(六)服役期间个人获得嘉奖、优秀士兵的还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服役期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八)退役后参加呼和浩特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从业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在报名时将《内蒙古自治区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交考核组入档。
(九)用人单位有其它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用人单位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