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根据选拔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料审核和资格审查,根据学历、工作经历、专业工作年限和工作表现材料进行比选审查,根据比选成绩按招聘计划1:3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
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研究决定。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拔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公示。在拟选拔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
调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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