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考制度“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方案》,统计学院自2017年起,博士生招考试行“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选拔模式。为保证2017年博士生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提高生源质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招生工作要自始至终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招生过程中任何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
二、选拔模式
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采取“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的模式进行选拔,即考生申请并报名后,由学院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议,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阶段,复试阶段将进行综合考试,内容包含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三方面。
三、组织管理
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管理办法的制定、报名材料的集体审核评议和筛选及整体组织工作。
四、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
报考我院的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均须在我校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费、现场确认信息。报考条件、报考类别、报名时间、现场确认信息时间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在申请材料递交和审核阶段不分导师,考生按专业报名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报名后,可在以下时间、以下方式提交申请材料:
现场提交材料:2017年3月6-8日,北京考生(含本院硕博连读学生)、外地考生均可到统计学院(明德主楼1036)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快递材料:有条件的考生尽可能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现场提交材料有困难的,必须不晚于2017年3月1日寄出材料(EMS/顺丰)给统计学院,并需发送电子邮件给statdoctor@163.com,说明材料已寄出(快递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明德主楼1036,博士招生老师(收),邮编:100872。;邮件确认邮箱为statdoctor@163.com)。
所有材料按以下编号顺序排序,材料包括:
(1)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所取得的成就、报考动机、未来发展构想等;无固定模板,由考生自由发挥撰写,总字数不得超过5,000字);
(3)科研情况一览表(见附件);
(4)博士生学习期间的研究构想(内容包括拟研究的问题、知识储备、创新点、研究框架、研究方法、主要参考文献等;无固定模板,由考生自由发挥撰写,总字数不得超过12,000字);
(5)证明外语能力的外语成绩单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成绩:
大学英语六级(CET6)、英语专业考试、托福(TOEFL)、GRE、GMAT、雅思(IELTS)。 (原件复试报到时审核);
(6)本科阶段、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需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学院盖章无效;往届生成绩单如果是档案中的复印件,需有档案寄存单位的公章);
(7)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须提交论文初稿,硕博连读学生可不提交);
(8)代表作原件1篇(含未发表的工作论文、学位论文等);
(9)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在入学报到后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0)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专家推荐书空白模板请于网上报名和交费后下载);
(11)报考在职定向的博士生考生须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一年的证明。
3、资格审查
各专业方向的材料审核评议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分,综合考察申请人的学习情况、英语水平、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潜力、学术兴趣等方面,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硕博连读名单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复核),由学院统一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4、复试考核
(1)复试比例:我院拟录取人数与复试人数之比为1:1.5 ~1:2。
(2)复试名单及复试具体办法将于2017年4月初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3)复试时间一般为每年4月中旬。
(4)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考核形式。
笔试为闭卷考核,总分150分,考试时间一般为3个小时,其中外语50分、专业课100分(不指定参考书目)。
面试考核总分150分,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50分、专业及综合素质(含学术基础、知识结构、科研能力等)100分。
(5)跨学科及同等学力加试
跨一级学科(含专业学位)报考须加试(笔试)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业务课及一门政治理论课,详情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中国人民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成绩不计入加权成绩。
(6)填报导师
考生在复试期间根据《中国人民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填报导师。
(7)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含加试)成绩均合格者,将其各项复试成绩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外语能力考核、专业水平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权重分别为20%、40%、40%。
5、确定录取
本专业将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管理办法》开展录取工作。根据加权成绩等综合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的名单,在校研招网予以公示。
五、其他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明德主楼1036
邮编:100872
电话:010-82509324
联系人:陈老师
注: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如有需要请自行复印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