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州直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2012年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后取消职位及减少招考人数情况 |
遴选单位 |
单位性质 |
遴选职位 |
职位代码 |
遴选人数 |
学历 |
专 业 |
遴选条件 |
报名人数 |
开考情况 |
取消职位 |
州委讲师团 |
参公事业 |
办公室工作人员 |
01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文科(非外语专业) |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生)。 |
4 |
开考 |
|
宣讲科工作人员 |
02 |
1 |
4 |
开考 |
|
州中级人民法院 |
行政 |
法官 |
01 |
6 |
国民教育本科以上 |
法学类 |
1、遴选范围:法院系统;2、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生);3、在立案、审判和执行部门担任法官3年以上 (2002年以后任职需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4、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 |
1 |
|
取消 |
行政 |
文秘人员 |
02 |
4 |
国民教育本科以上 |
专业不限 |
1、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生);2、州级报刊用稿5篇以上或省以上报刊用稿2篇以上并经单位盖章证明;3、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
8 |
开考(减少2个遴选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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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科协 |
参公事业 |
财务人员 |
01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财会 |
1、3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生),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2009年4月1日前工作);2、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0 |
|
取消 |
参公事业 |
工作人员 |
02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化学化工或工业经济管理 |
1、年龄3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生); |
2 |
|
取消 |
州发改委 |
行政 |
国民经济综合科工作人员 |
01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经济学、财政学、农村区域发展 |
1、副科级以上领导岗位;2、有2年以上发改系统在职在岗工作经历;3、中共党员、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生)。 |
3 |
开考 |
|
行政 |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工作人员 |
02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应用化学、环境工程、环境科学 |
1、副科级以上领导岗位;2、有3年以上环境保护局工作经历;3、中共党员,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生)。 |
4 |
开考 |
|
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行政 |
办公室工作员 |
01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法学、行政管理或统计学类 |
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生),副科级以上职务可放宽至3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生)。 |
4 |
开考 |
|
行政 |
发展规划与信息科工作员 |
02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法学、行政管理或统计学类 |
3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生),副科级以上职务可放宽至3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生)。 |
3 |
开考 |
|
州统计局 |
行政 |
综合科 |
01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1、遴选范围:统计系统在职人员;2、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生);3、有5年以上基层统计工作经历。 |
2 |
开考 |
|
州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
参公事业 |
工程管理 |
01 |
1 |
全日制大专以上 |
工程造价工程管理 |
1、从事工程管理工作2年以上;2、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生),中级以上职称者放宽到3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生)。 |
0 |
|
取消 |
参公事业 |
计算机网络管理 |
02 |
1 |
全日制大专以上 |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 |
1、从事计算机网络管理3年(本科2年)以上;2、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生),中级以上职称者放宽到3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生)。 |
3 |
开考 |
|
参公事业 |
工作人员(法律) |
03 |
1 |
全日制本科以上 |
法学(学士学位) |
1、从事法律宣传、服务工作3年以上;2、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生),中级以上职称者放宽到3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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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 |
参公事业 |
农发管理 |
04 |
1 |
全日制大专以上 |
农学、农业工程农村区域发展农业经济管理农林经济管理 |
1、从事农业、农村工作3年以上;2、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生),中级以上职称者放宽到3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生)。 |
0 |
|
取消 |
参公事业 |
文秘人员 |
05 |
1 |
全日制大专以上 |
不 限 |
1、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生);从事文秘工作5年以上(单位证明);2、州级报刊用稿5篇以上或省以上报刊用稿2篇以上(提供原件,并经单位验印证明)。 |
2 |
|
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