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察。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考察对象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并组建考察组深入到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
2、体检。体检在市内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016年十堰市反腐倡廉教育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