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入围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因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2016年十堰市反腐倡廉教育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