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少数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经用人单位申请,报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调剂到相近专业的岗位或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2016年黄冈市中心医院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