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两江学者”计划实施办法》(渝委办发〔2009〕46号)、《关于开展重庆市“两江学者”计划首期人选聘任工作的通知》(渝委人才办〔2010〕6号)、《关于做好“两江学者”计划第二期人选评聘工作的通知》(渝委人才办〔2012〕7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在我校经济法学科设立“两江学者”特聘教授岗位。2012年将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两江学者”特聘教授。
一、学校简况
西南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主,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哲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之一。建校近60多年来,学校共为国家培养了各级各类高级专门人才10多万人,是全国培养法学专门人才最多的学校。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系西部地区惟一的法学类国家级重点学科。该学科始创于1982年,是全国率先设立的5个经济法专业之一。1995年面向海外招收硕士研究生,1996年取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开始向外国和我国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2002年被教育部评定为国家级高等学校重点学科。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两江学者”特聘教授1名。
三、招聘条件
应聘我校“两江学者”特聘教授岗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二)学术造诣深厚,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相当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水平,主持过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或重大建设工程,获得过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所从事的领域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取得了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在本学科、本行业有重大影响;
(三)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对本学科、本行业工作具有创新构想和战略思维,具有赶超或保持本学科、本行业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指导高水平研发团队的能力和水平;
(四)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55周岁及以下,能够在一线从事基础研究、技术创新、科技攻关等工作;
(五)聘期内每年在受聘岗位工作9个月以上。
四、政策待遇
(一)聘任期内,市财政每月给予“两江学者”特聘教授、专家岗位津贴5000元,每年给予特聘教授所在团队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学校按照重庆市财政拨款2倍的标准,给予特聘教授岗位津贴及其所在团队科研活动配套经费。同时,如受聘人员人事关系调入我校,可享受相应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及正式教职工福利待遇,具体事项在协议中约定。
(二)学校为“两江学者”特聘教授提供必要的科研工作条件:1.提供科研场所及条件;2.为“两江学者”特聘教授指配3名科研助手;3.满足“两江学者”特聘教授工作用车;4.在科研项目、人员聘用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三)特聘教授及所在团队,按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参与所研究开发成果的收益分配。
(四)“两江学者”特聘教授享受《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中二类人才的安家资助(学校提供一套建筑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的住房供其使用;如与学校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的,一次性给予安家补助费100万元,市财政和学校各承担50%。)、医疗保险、家属随调、子女入学、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退休后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市外来渝的特聘教授,享受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待遇。
(五)“两江学者”特聘教授,优先推荐参评重庆市级以上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优先推荐为重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五、工作职责
(一)科学把握本学科、本行业、本领域的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负责本学科、本行业、本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二)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课题,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开展科研攻关和技术创新,推进国内外技术交流,带领本学科、本行业、本领域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
(三)围绕全市经济社会重大发展战略、重要发展规划和重点建设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和智力支持;
(四)领衔本学科、本行业、本领域学术技术团队,指导梯队建设,培养骨干人才;研究培育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六、招聘程序
(一)人选申报。登录EMIS专家管理信息系统http://219.153.9.35/emis,查阅操作指南,进行人选申报。每个岗位申请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人。设岗单位和市级主管部门,根据人选条件和岗位目标,对人选进行初审和复审。
1.专家个人申报。竞聘人选于4月23日前登录EMIS专家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子系统,完善个人信息,选择岗位进行申报。
2.设岗单位初审。各设岗单位于4月26日前登录EMIS专家管理信息系统,初审申报人选信息后,上报主管部门复审。
3.主管部门复审。各市级主管部门于4月29日前登录EMIS专家管理信息系统,对初审通过人选进行复审,并生成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市委组织部终审。
(二)专家评审。组建“两江学者”人选聘任专家评审委员会,采取资料评审、答辩评审、集中评审等方式,提出拟聘建议人选名单。
(三)社会公示。面向社会公示建议人选名单,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组织审定。建议人选名单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初审后,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五)签订合同。设岗单位与特聘教授、专家签订聘任合同。聘任合同报市级主管部门审核,经公证机关公证后,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七、材料提交
请各设岗学科积极推荐合适人选,并通知竞聘人选于4月23日前登录EMIS专家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子系统,完善个人信息,选择岗位进行申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宁陵、黄健
联系电话:023-67258279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宝圣大道301号人事处师资科
邮编:401120
电子邮箱:huangjian@supsl.cn
附件:
1、重庆市2012年“两江学者”计划第二期人选评聘工作的通知
西南政法大学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