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收费
1. 根据市物价局文件规定,学生五项体检收费标准为43元(心电图收费25元,收费编码731070100100、731070100102、731010100101;体检费9元,收费编码711050000100;主治医师诊疗费、总检费9元,收费编码711020000120),体检医院决定给予学生优惠价每生25元(体检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特困生予以减免,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各有关中学于11月25日前到区招生办领取南平市人民医院委托收费公函。
2. 特困生认定。
各校应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特困生审核小组,小组组成人员至少三名。根据闽财教(2010)118号文件,以下为特困生认定条件:
(1)农村低保家庭学生;(2)城市低保家庭学生;(3)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4)下岗职工且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5)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6)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7)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8)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 学校要做好以下公示工作。
(1)体检的五项内容;
(2)物价局五项体检核定的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的优惠价;学生承担的费用金额。
(3)医院委托收费公函。
(4)特困生认定。学校必须于11月30日前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12月7日前将特困生花名册纸质材料(见附件,加盖公章)和电子材料一并上交区招生办审核。
各校须将公示情况拍照留档。监督电话:6988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