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7月13日,特长生录取。
(二)7月14日,南安一中校本部、南安一中(江北校区)、国光中学、侨光中学、华侨中学、南星中学、南安三中等省一级达标高中按先统招生、后定向生顺序依次录取。公布六所一级达标高中录取考生名单和剩余学位。
(三)7月15-16日,各中学组织本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有剩余学位的一级达标高中学校志愿。
(四)7月17日,一级达标剩余学位录取;二级达标高中统招生录取。公布一级达标剩余学位录取考生名单;二级达标高中录取考生名单和剩余学位。
(五)7月18日,各中学组织本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有剩余学位的二级达标高中学校志愿。
(六)7月19日,二级达标剩余学位录取;三级达标高中统招生录取。公布二级达标剩余学位录取考生名单;三级达标高中录取考生名单和剩余学位。
(七) 7月20日,各中学组织本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有剩余学位的三级达标高中学校志愿。
(八)7月21日,三级达标剩余学位录取;体育学校录取。公布三级达标剩余学位录取考生名单;体育学校录取考生名单和剩余学位。
(九)7月22-23日,各中学组织本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体育学校剩余学位志愿。
(十)7月24日体育学校剩余学位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