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递补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12月2日上午9:00-12:00时。
(二)递补资格复审地点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考试中心(南充市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
(三)考生需携带的资格复审材料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6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信息表》两份(贴上照片)、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原件及复印件,于本通知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报名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持有“资格复审合格”签件到现场面试报名处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