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司法局
甘孜州公务员局
关于2016年甘孜州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
司法助理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编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规定,现将报考我州司法机关司法助理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见《2016年甘孜州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司法助理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2016年12月7日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公务员管理科进行资格复审(康定市情歌广场旁农牧科技大楼)。
三、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的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于2016年12月8日在甘孜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6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司法行政系统司法助理员由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法检系统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组织实施,司法行政系统监狱由司法厅牵头组织实施。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面试具体事项由招录单位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1、面试资格复审时,必须由考生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领取《面试通知单》,除身体原因外非本人不能进行资格复审。
2、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时间为2016年12月7日上午9:30-12:00,请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注意时间安排。
4、本次政法试点班(公安机关)面试时间为2016年12月10日。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司法局
甘孜州公务员局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