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吸收聘用唐跃辉、张春花二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示
社会各组织、各人民团体、各界人士:
我县革一乡到村任职高校选聘生唐跃辉同志分别于2007年11月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到排羊乡九摆村服务,于2008年12月转聘为高校毕业生选聘到村任职并派遣到革一乡排生村任职(服务),服务期内年连续三年被考核为优秀等次;南宫乡到村任职高校选聘生张春花同志于2006年11月参加首批“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到施洞镇塘坝村服务,2008年12月转聘为高校毕业生选聘到村任职并派遣到南宫乡汪江村任职(服务),期间因工作需要,南宫乡政府将其调整到交宫村工作(服务),该同志因工作诚诚恳恳,勤奋好学,服务期内也连续三年被考核为优秀等次。现该二位同志服务期已届满,根据黔党发﹝2009﹞6号和黔东南党发﹝2009﹞9号文件相关规定,该二位同志符合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拟安排在原服务地所属乡辖事业站所(中心)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12年4月23---29日止。
监督电话:0855—5322331 县纪委举报中心
0855—5329279 县人社局职称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