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我县县域经济加速发展,根据龙里县发展和改革局编制情况以及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6名招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党政机关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参公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
二、资格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勤奋敬业,德才兼备,严于律已,公道正派,甘于奉献,保守工作秘密。
3.组织协调能力强,有一定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工业经济、经济管理、矿业的优先。
4.具备国家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5.未受过党纪、政纪以上处分,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三、选调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具体方法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23日—5月7日
2、报名地点:县发改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5621698(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5631967(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
5632360(县发改局办公室)
3、报名人员须填写《龙里县公开选调招商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交本人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3张。
4、报名人数达到18人及以上方能开考,对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人数的,将对选调人数予以调整或取消。如出现调整或取消选调人数的情形,及时面向社会公告。
(二)资格审查。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汇总,并报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合格后由县选调办统一发放面试准考证。
参加公开选调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与资格。
(三)面试。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开展。重点考察参加选调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理论水平及组织策划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面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
面试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组成选调工作考察小组到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对象比例为1:2,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方案另行制定。
(五)确定选调名单。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试用及办理调动手续
经研究确定并经公示无异议的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选调,退回原单位工作。
五、组织领导
公开选调工作在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开展,由县发改局具体组织实施。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负责承担具体日常工作。选调工作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六、宣传发动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对此次选调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及时将有关精神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同志积极报名参加选调。
七、其他
此次选调工作未尽事宜,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县公开选调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