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简称博士生)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两种方式,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类。
一、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达到招生单位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详见附件1)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除满足上述第(一)款1、3、4条规定外,考生应是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招生单位在学硕士生(具体内容另行通知)。学术型博士只能接受学术型硕士生进行硕博连读。
(三)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以及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协议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具体操作: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在线打印的《南京工业大学2017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上,需要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考生与协议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二、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1月1日-13日,网址http://210.28.203.85/zsgl2017/bswb/,详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二)网上报名程序:届时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报名须知。
三、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基础英语、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每科满分100分。
2.初试由学校组织,初试时间:2017年3月11、12日,届时详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二)复试:复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报名须知。
四、学制与学费
(一)博士研究生学制原则上为3-4年。
(二)博士研究生均需交纳学费,费用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五、奖、助学金
被录取的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将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30000元/生)、国家助学金(12000元/生.年)、学业奖学金(12000-18000元/生.年)、新生优秀奖学金(16000元/生)、专项科研创新基金、“三助”岗位(助研、助教、助管)助学金(3000元/生.年)、导师助研费(6000元/生.年)等资助,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基金的资助,品学兼优的博士生获得奖助金累计最高可达16万元左右。
六、其他
(一)对弄虚作假者(含硕博连读考生)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在初试前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报名费用不退。
(三)如有招生政策办法调整,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关注相关公告。
(四)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相关文件冲突,则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五)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5-58139201,58139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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