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热点相关背景
每年征收额高达数百亿元的社会抚养费到底去哪儿了?民众对这笔特殊资金的用途一直存在质疑。近日,一位内部人给第一财经的爆料进一步揭开了社会抚养费管理上的神秘面纱。向第一财经报料的这位内部人,因工作原因接触到2013年江西省某乡镇的社会抚养费支出明细。尽管此前听说过社会抚养费的使用比较混乱,眼前的各种账单依然让这位人士深感意外。(《第一财经日报》4月21日)
近日,一位内部人的爆料进一步揭开了社会抚养费管理上的神秘面纱。据他介绍,江西某乡镇2013年征收社会抚养费107.10万元,其中10%上缴县计生委,上交额为10.71万元。剩下的96.39万元全部由计生部门支出。据悉,劳务费42.27万元,占总支出的近50%。津贴奖金16.56万元,包括计生干部和乡干部的津贴奖金(4月21日《第一财经日报》)。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京华时报兵临:2013年9月国家审计署公布的全国9省45个县社会抚养费审计报告显示,2009年到2012年45个县向征收单位和计生部门违规拨付社会抚养费总额达16.27亿,占总征收额的60%,另外还有三亿多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部分县向乡镇返还的比例甚至高达90%。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给地方预留了大量的自由裁量权,尤其是社会抚养费的支出上,缺乏健全的程序规范和监督机制,容易为集体性“权力寻租”提供契机,成为制度性腐败的温床。因此,要杜绝社会抚养费收支上的违规和腐败,必须加强对政府收支行为的制度性约束,并通过严格的程序监督实现阳光操作。
@新京报:三十多年来,中国为了征收社会抚养费支付了高昂的社会成本。虽然,每年也收不了多少钱,而且这笔钱主要用于支付征收成本。与当年被废除的农业税情况类似——得罪了老百姓,政府自身也没有多少好处,这样的政策往往就很悲哀。当社会抚养费很少用于社会公共事业,而是主要供养基层单位、计生人员,大家就会质疑:还有什么必要去征收社会抚养费?就目前而言,社会抚养费需要纳入财政监管,也要公开接受民众监督,让大家看清其用途,评价其存废去留。在全面放开两孩政策的影响下,有必要积极主动彻底清理以往遗留的此类利益捆绑政策。这种切割,不仅是对民众个体权利的尊重,也是国家人口政策转型的德政之举。
@人民网蒋萌:全面放开二孩后,各地并未出现生育高潮,说明如今许多国人没有很强的“多生”意愿。而从世界经验来看,生育意愿降低与社会发展进步休戚相关。一些低生育率的发达国家为了鼓励生育,甚至会补助或奖励生育的夫妇,由政府与社会承担相当比例的养育孩子的费用。说这些对我们是不是“超前”?或许有那么一点。但是,既然计生政策可以并已经调整,谁能说社会抚养费政策没有改革或探讨存废的空间?尤其是,很大比例的社会抚养费最终只是“养育”了征收者,这种“用途逆转”必然会引起征收正当性的质疑。人们心中还有疑问——如果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计生部门不再能够获得“返还”,其“人头费”等开支会不会没了着落?对基层计生部门而言,征收社会抚养费算不算是“上级不给钱,只给收费权”?如果这种猜测成立,随着人口政策的调整,计生部门恐怕也需要精简机构、减员增效。
@法制日报张海英:社会抚养费的支出轨迹表明,当地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利益链条,而这个链条上的很多“蚂蚱”,实际上构成一个违法乱纪的基层网络,不仅为征收社会抚养费提供相关支持,比如乡村相关领导以及职能部门齐参与,而且基层多个相关人员多个部门参与“分肥”,似乎还形成了一种法不责众局面,损害制度公信力。
在笔者看来,这个基层样本至少给我们两大启示:一是正在修订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必须早日出台。2014年11月公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对收支作了较为合理的规定,但至今未见出台。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有关部门表示社会抚养费继续征收,那么,必须早日出台新制度,以此终结各种乱象。
二是不管新的制度何时出台、如何修订,各地人大、审计等监督机关,都应该根据现行制度规定,早日对当地社会抚养费的收支情况进行全面体检,并公开检查、审计结果。不仅要追回已被乱花的社会抚养费,而且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另外,必须把社会抚养费真正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按照相关规定支出。
@南方都市报南都社论:社会抚养费征收和使用中的乱象,暴露在公众面前并非始于今日。2013年国家审计署首次发布了9省市45个县的社会抚养费审计结果:“征收标准不一、违规下达任务指标、擅自挪用资金、截留款项发奖金……”一系列问题赫然在目。审计报告中披露,湖北省部分乡镇多个征收单位使用个人储蓄存折管理社会抚养费1726.4万元,湖南3个县则截留932万元挪作他用。与之相比,最近被曝光的江西某乡镇只能说是小巫见大巫了。
但媒体的这次报道仍然是有意义的。它至少说明,经过一次审计风暴,尽管相关部门面对媒体报道都会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中的“收支两条线”条文一再重复,但社会抚养费的乱象似乎并没有多少切实改观。其实,根据历年的调查,全国每年三孩以上超生的人口占年出生人口不足5%,总量不足百万,对于全国13亿多人口来说不足挂齿。从现在媒体的披露可以看出,征收成本却实在惊人,类似江西这样的征收乱象,在全国也有一定的代表性。鉴于计划生育政策没有改变,征收社会抚养费预计也将继续,但如何降低征收成本值得深长思之。
解析:社会抚养费支出之乱,之前公众早有耳闻,其实,社会抚养费,就是人们所说的“超生罚款”,应该来说,法律规定超生者必须缴纳社会抚养费是应该的,因为超生不符法律规定且侵占了社会公共资源,让超生者对社会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偿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就此而言,计生部门只有收取的义务,而没有任意使用的权力,社会抚养费应用于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但是,这样一笔依法征收的费用,却被当成“唐僧肉”,并以各种名目流进了公务人员的腰包,变成了官员的奖金、福利和招待费等,这是在利用公权力进行自肥,是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必须要严厉制止。
说到底,社会抚养费的规模和去向问题,关乎公众的利益,更关乎国家和政府的公信力。所以,面对出现的问题和外界的质疑,社会抚养费还需揭开面纱,走进公众监督的视野,适时的将去向进行公开,让人看个明白,能够监督,如此,社会抚养费才能避免为部门另类的福利费,奖金费,吃喝费等,相信通过阳光化改革的不断进行,社会抚养费定会真正实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