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市人社联发〔2017〕1号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市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吉厅字〔2012〕3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文件规定,市委组织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在全市范围内进行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用编计划和岗位条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使用空编坚持总量控制、突出重点、优化结构和适当空编运行的原则,合理提出和确定年度招聘用编计划。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额内确定招聘岗位,并按照招聘岗位职责要求和岗位设置要求科学制定招聘岗位条件。
二、申报程序
(一)部门(单位)填写《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使用空编计划申报表》(附件1),于2017年2月13日前,报同级编制部门审核。
(二)经同级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后,部门(单位)确定招聘岗位,拟定招聘岗位条件,填写“附件2”,及时报送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
(三)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初审、汇总,按管理权限按时分报上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
三、其他事宜
(一)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吉办发〔2013〕7 号)的要求,事业单位应预留4%的空编。领导职数尚未配齐的应预留相应的空余编制。
(二)各部门(单位)申报使用空编计划要与“特岗教师计划”、“三支一扶”、“免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等项目统筹考虑;对己实施的项目,应预留相应数额编制。
(三)此次使用空编计划坚持一次审批、全年有效,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科学提出用编需求,及时报送用编计划。
(四)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设置要求》(另发)及《专业目录》(附件4)的要求拟定招聘岗位条件。
“附件1—附件4”可登陆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ljl.lss.gov.cn)下载。
报送地址:
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董洪驿 电 话:0432-62010304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编制处:
王子宁 电 话:0432-6204898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
吴 疆 电 话:0432-62048797
市委组织部 市编办 市人社局
2017年1月19日
附件:1.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使用空编计划申报表
2.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3.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填报样式
4.《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工科本科引导性专业目录》、《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新版)》、《普通高职高专专业目录(试行)》、《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职业中专类目录》(本附件请登陆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ljl.lss.gov.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