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及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吉市人社联字〔2016〕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吉林市旅游监察支队拟竞争性选拔1名会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吉林市旅游监察支队是吉林市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1)旅游监察。维护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旅游资源、生态环境,监督、检查旅游服务质量及设施。(2)旅游行政执法:负责对违法、违规的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进行查处。(3)投诉处理: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理旅游者对旅游企业损害其合法权益行为的投诉,受理并处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案件。
二、岗位情况及设置条件
(一)选拔人数:1人。
(二)岗位名称:会计核算岗位。
(三)岗位级别:专业技术初级。
(四)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五)岗位条件: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财政、会计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性别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5年以上财会工作经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可独立组织管理日常会计核算、综合核算、明细核算记账、资金清算记账等相关财会工作。
三、资格条件
(一)符合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完善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工作的意见》(吉市人社联发〔2014〕19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吉林市所辖县(市)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已满最低服务年限人员。
(三)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业务能力强,踏实肯干,勇于创新。
(四)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具有服务基层,奉献基层的志向,乐于吃苦,甘于奉献。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四、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报名时间2017年1月25日。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
(二)报名地点。吉林市船营区越山路11号(吉林市城建大厦9楼旅游局人事处),咨询电话:0432-64805497。
(三)报名需提供材料。报考者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并完整填写《吉林市旅游监察支队竞争性选拔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进行报名。
(四)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选拔工作全过程,如在审查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参与竞争性选拔资格。
(五)考试。根据报名人数,再确定是否参加笔试或直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组织考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核组考核结论,确定拟选聘对象。
(七)讨论决定。市旅游局召开局党组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形成最终选拔聘干部决定。
(八)公示。对拟聘用人选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公示无异议报市人社局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次选聘工作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将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ljl.lss.gov.cn)和吉林市旅游局网站(http://www.gojl.com.cn)进行公布。
吉林市旅游局
2017年1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