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预计3月24日前后进行,有关复试办法及具体时间安排等,请考生随时关注本网站通知。另为便于考生顺利参加复试,请务必按照以下各项要求,提前做好准备。
第一项 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
所有专业复试笔试科目均已在我校《2017年硕士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中列出,请考生自行登录我校网站查看,并根据《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科目考试大纲》的要求复习备考。
对于调剂考生,一律参加调入专业所定复试科目的考试。
第二项 复试需携带的材料
一、资格审查需携带材料
(一)往届生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复试通知单》(个人在复试前三天从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下载打印);
3、《政审表》,须填写完毕并有单位盖章(见第三项);
4、《个人陈述》(见第四项);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填写无学位者不需提供);
7、提交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并保证验证码有效期到5月底。请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并打印;
8、《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需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9、拟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出具单位《定向培养证明》(统一格式,点击下载)。
(二)应届生(含成人应届)
1、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复试通知单》(个人在复试前三天从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下载打印);
3、《政审表》,须填写完毕并有单位盖章(见第三项);
4、《个人陈述》(见第四项);
5、提交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保证验证码有效期到5月底。请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并打印;
6、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注:《成绩单》上的成绩需截止到大四上学期末,成绩不全一律无效)
(三)同等学历考生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复试通知单》(个人在复试前三天从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下载打印);
3、《政审表》,须填写完毕并有单位盖章(见第三项);
4、《个人陈述》(见第四项);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提交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并保证验证码有效期到5月底。请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并打印;
7、《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需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8、补修过大学本科6门主干课程的《成绩单》原件;(需加盖补修学校教务部门公章。考生于复试前需持《成绩单》到相关院系进行审核认证,由院系主管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9、拟定向的考生需出具单位《定向培养证明》 (统一格式,点击下载)。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硕士考生
1、考生本人《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2、已盖章的《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
3、其他同上(一)或(二)或(三)要求的全部材料。
(五)单考生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复试通知单》(个人在复试前三天从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下载打印);
3、《政审表》,须填写完毕并有单位盖章(见第三项);
4、《个人陈述》(见第四项)。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1、本人《入伍批准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同上(一)或(二)或(三)要求的全部材料。
二、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需携带接收性能良好的调频收音机(或耳机)一部,我校放音频点为FM87.2MHZ,请务必确保收音机(耳机)能够收到该频点。
三、除考试必需用品外,所有考生还需准备2B铅笔及橡皮;考试科目带有计算的考生可准备不具编程、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一部。
第三项 《政审表》下载、填写、盖章
根据教育部、河北省的有关文件精神,在复试中要对考生的大学学习成绩、科研活动、工作业绩以及思想品德表现等进行考核,我校特制定了《2017年报考华北电力大学(保定)硕士研究生政审表》作为上述考核依据,请考生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1、此表由考生本人自行从网上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内容务必由考生本人用兰黑钢笔或碳素笔填写,不得打印;并于复试报到时上交,否则将不予复试。
2、此表必须有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托管单位或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学习单位等)盖章方为有效。(注:表正面所贴照片也必须有单位盖章,否则无效)
3、《政审表》根据考生来源分三种:往届在职、往届非在职和应届生,请考生根据报名时确定的身份,填写相应的表格。
4、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政审表》中的各项信息,且必须与报名时提交的对应信息一致,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5、考生本人思想、政治现实表现:
(1)是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以来对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态度;
(2)是否有品质恶劣,道德败坏,违法乱纪,贪污盗窃行为等不良记录;
(3)是否有带头聚众闹事,扰乱社会治安,流氓,偷摸行为;
(4)是否参加过法轮功、宗教,迷信等活动;
(5)在以往各类国家级考试中,是否有过作弊等违纪行为。
注:《政审表》中,学习方式填写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必须与报考库一致。
第四项 《考生个人陈述》下载:
请按要求A4纸打印,如两页请正反面打印,签名在第二页末,复试时上交。
注:《个人陈述》中,学习方式填写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必须与报考库一致。
第五项 其他特别注意事项:
1、考生在复试时,不准使用《身份证》复印件。个别考生属于《身份证》丢失及来不及办理的,需经辖区派出所开具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并加盖户籍专用章。
2、复试时,应届考生必须提交《学生证》原件,如丢失来不及补办的,须经所在学校教务处开具证明,证明上须注明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注册学号、入学时间等信息,贴上本人近期照片,照片上加盖教务处公章。
3、对于学历、学籍信息在线验证不成功的,必须进行书面学历、学籍认证,并于复试报到时上交;届时如不能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将不准予复试。
4、凡拟定向就业的考生,务必在复试报到时提交《定向培养证明》,否则,一经录取,录取类别将不得更改。
5、凡欲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务必在复试结束,且已确定拟录取一周之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注:有关要求见复试办法),否则,录取库一经上报,将不再受理。
6、学习方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为考生报名(或调剂)选择研究方向时所确定,后期均不可更改。
特别提示:1、我校有关调剂工作通知将在国家线公布后发布,请届时登陆本网站查询。
2、我校非全日制招生专业,除会计、工程管理外,均接收调剂,名额充裕,欢迎报考。
望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