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4月1日县人民政府第十六届第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增设县城保洁人员公益性岗位的批示意见,我局及时发布了公告进行了组织报名,经资格审查,现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对象进行公示: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登记正号 | 健康状况 | 备注 |
1 | 杨代莲 | 女 | 62.11 | 初中 | 5226350012467 | 健康 | 就业困难对象 |
2 | 何云 | 女 | 70.01 | 高中 | 5226350012002586 | 健康 | 就业困难对象 |
3 | 李忠汉 | 男 | 62.1 | 初中 | 5226350012002579 | 健康 | 就业困难对象 |
公示期3天,在公示期内,如有疑异的,请到县就业局口头或书面反映。公示期结束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并体检合格同意聘用后,县就业局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监督电话:2622309 ; 咨询电话:2621521 ; 联系人:文廷国
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