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引进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引进实施细则(暂行)》(州人发〔2006〕10号)精神,经研究,我县拟在2012年面向社会简化程序公开引进紧缺急需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引进方案。
一、工作程序
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引进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引进职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引进县招商和商务局驻南京办事处1名。
三、引进对象、条件及待遇
(一)引进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户籍限江苏省,熟悉东部沿海地区地理人文环境、工商企业基本情况等知识,能够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二)引进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事业心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引进岗位的正常工作。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4年5月1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可放宽到40岁以下(1972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三)待遇
工资待遇按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发(2006)45号文件执行。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8日至29日。
2.报名地点: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同意引进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五、面试(专业知识测试)
(一)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根据各引进职位计划数,参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引进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安排的面试测试。
(二)面试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引进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指导下,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考官组负责。内容按所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知识要求,由考官现场提问,根据各位报考人员的作答情况给予考核测试。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及以上,报名人员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下一轮的体检和考核。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面试合格人员按照每个职位引进人数从高到低1:1的比例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人员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政审对象。
(二)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
(三)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
(一)考察原则: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二)考察程序及要求: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政审对象。考核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引进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县引进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政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主要以当地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并提供本人学籍档案。
(三)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4.不符合引进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5.其它不能聘用的情况。
八、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报《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交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并进行鉴证,工作五年后方可调出,在规定时间范围之内未能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名条件、公开引进程序、公开考察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台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是本次公开引进工作的责任主体,本次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台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台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