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区总主考、副总主考职责
1、负责领导、组织、管理本考区的考试实施。
2、负责处理考试期间本考区发生的重大问题。
二、主考职责
1、在“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主持本考点的考试,全面负责本考点工作。
2、负责本考点测试(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的召集和纪律教育。
3、布置、检查、落实考点及考场各项设施规范情况,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4、切实组织好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考区“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5、按规定处理本考点发生的其它重大事项并及时报告本考区总主考。
三、副主考职责
1、负责上下联络及各组间的协调工作。
2、负责召开有关会议、安排考试管理、组织测试人员、工作人员按时到位。
3、负责指导、监督、管理考务人员开展工作。
4、每场考试结束后,组织场地器材组人员按要求收集并妥善保管好测试器材。
5、协助主考处理考试中发生的问题。
四、测试人员职责
1、根据规则的规定检查、布置考试场地器材。
2、测试人员必须严格按体育考试规则进行测试,严肃考场纪律,杜绝舞弊作假,确保考试成绩公正、准确。
3、应按要求准时到场,向考生宣布测试的有关规则及犯规的处罚规定,要逐个检查考生的准考证和射频IC卡、核对照片,若有问题立即报告主考查明情况,给予处理。
4、如实测试考生体育成绩,并当场公布考试成绩。
5、监考员应监视考生应试,保证考试正常进行,有权制止除考区领导、总主考、副总主考、主考、副主考、巡视员、测试人员、工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内照像、录像。
6、测试人员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吸烟、不谈笑、不阅读书报、不做“小动作”。
7、测试组长按体育考试规则做好本组人员分工安排。
8、每场考试结束后,清理场地、器材,做好小结和下一场准备工作。
五、巡视员职责
1、工作期间接受当地政府、招生委员会的领导。
2、检查督促考区、考点执行考试纪律和规定的情况,协助考区做好考试工作。
3、了解监考及考场有关人员的组织情况。
4、检查考场的准备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要督促考区迅速按规定予以纠正。
5、协助考区搞好考场的组织管理和考场纪律的监督检查工作,会同考区、考点负责人处理考生违纪事件。
6、应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体育考试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7、工作期间要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得向考区及有关部门提出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其他要求。
六、考生领队的工作职责
1、负责安排考生的膳宿、往返交通等后勤保障和安全工作。
2、作好考生日常生活、考试必备用品的检查保管工作。
3、负责组织、带领和督促考生按时到考点应考。
4、负责向考生交待应考要领、讲清注意事项,进行考试政策、纪律、规则、安全教育。
5、负责掌握考生思想动态和考试情况,做好失利考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和伤病考生的免缓考手续。
6、做好上下联络,协助处理有关问题。
七、监察员职责
1、监督各项目测试人员是否严格按操作规程测试。
2、监督计时、丈量、记录是否准确。
3、监督测试人员是否有异常情况,如出现异常应及时向主考汇报,并及时处理,同时受理“体育考试”方面各种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