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岗位、人数、岗位职责、专业、学历(学位)和范围及资格等条件
部门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人数 | 岗位职责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主要承担课程 |
药学院(10人) | 教师 | 专技 | 5 | 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 | 基础医学或临床医学或临床药学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面向全国 | 医学基础/临床合理用药/药学服务实务/临床药物治疗学 | |
教师 | 专技 | 5 | 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 | 药学或分析化学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面向全国 | 药理学/药物分析/仪器分析 | ||
制药工程学院(7人) | 教师 | 专技 | 2 | 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 | 药学或制药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面向全国 | 药物化学 | |
教师 | 专技 | 2 | 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 | 精细化工或应用化学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面向全国 | 日化用品制造技术 | ||
教师 | 专技 | 1 | 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 | 药学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面向全国 | 药物制剂工艺与制备 | ||
教师 | 专技 | 1 | 承担实验教学和准备任务 | 药学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或本科学历、硕士学位。 | 面向全国 | 药剂 | ||
教师 | 专技 | 1 | 承担教学和教学秘书工作 | 药学或化学或生物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或本科学历、硕士学位。 | 面向全国 | 药物化学、基础化学、微生物学 | ||
商学院 | 教师 | 专技 | 2 | 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 | 药事管理或社会与管理药学或管理药学或药物经济学或药学或中药学或企业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面向全国 | 药事管理、药品、化妆品质量管理等专业课程教师 | |
(4人) | 教师 | 专技 | 1 | 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 | 药事管理或社会与管理药学或管理药学或企业管理或生物医学工程或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面向全国 | 医疗器械GMP等专业课程教师 | |
教师 | 专技 | 1 | 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 | 市场营销或工商管理类或文化产业管理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面向全国 | 具有药学、食品、医疗器械类专业背景优先 | 互联网营销策划骨干教师 | |
食品学院(5人) | 教师 | 专技 | 5 | 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 | 食品科学或食品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面向全国 | 食品专业课程教师 | |
中药学院(10人) | 教师 | 专技 | 9 | 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 | 中药或中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面向全国 | 中药专业相关课程 | |
实验技术人员 | 专技 | 1 | 承担实验室建设、管理及部分教学、科研任务 | 中药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人员,学历学位放宽到本科、学士。 | 面向全国 | |||
医疗器械学院(7人) | 教师 | 专技 | 2 | 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 | 社会与管理药学或生物医学工程或仪器科学与技术或材料科学与工程或电子科学与技术或信息与通信工程或控制科学与工程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化学工程与技术或医学技术或机械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面向全国 | 医疗器械GMP实施与验证、医疗器械GSP实施与质量控制、医疗器械标准化与注册申报 | |
教师 | 专技 | 4 | 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 | 生物医学工程或仪器科学与技术或材料科学与工程或电子科学与技术或信息与通信工程或控制科学与工程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化学工程与技术或医学技术或机械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面向全国 | 有源医疗器械维护、无源医疗器械维护、健康管理理论与实践、医院设备管理实务 | ||
实验技术人员 | 专技 | 1 | 承担实验室建设、管理及部分教学、科研任务 | 生物医学工程或仪器科学与技术或电子科学与技术或信息与通信工程或控制科学与工程或医学技术或机械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人员,学历学位放宽到本科、学士。 | 面向全国 | |||
基础学院(5人) | 教师 | 专技 | 1 | 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 | 基础数学或应用数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面向全国 | 《高等数学》 | |
教师 | 专技 | 1 | 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 | 心理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面向全国 | 中共党员 |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等课程 | |
教师 | 专技 | 2 | 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 | 马克思主义理论或思想政治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面向全国 | 中共党员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概论》、《形势与政策》等课程 | |
教师 | 专技 | 1 | 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 | 马克思主义理论或思想政治教育或中国近现代史;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面向全国 | 中共党员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概论》、《形势与政策》等课程 | |
办公室 | 综合秘书 | 专技 | 1 | 承担秘书相关工作 | 中文或法学或新闻学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面向全国 | ||
质控办 | 教育研究 | 专技 | 1 | 承担高教研究等相关职责 | 高等教育学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面向全国 | ||
协同创新中心 | 项目管理(财务专员) | 专技 | 1 | 承担项目管理(财务专员)相关职责 | 审计或财务管理或会计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面向全国 | ||
招生与就业处 | 招生就业 | 专技 | 1 | 承担招生就业工作 | 教育学或管理学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面向全国 | ||
计划财务处 | 财会 | 专技 | 1 | 承担财会工作 | 审计或财务管理或会计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面向全国 | ||
教务处 | 教务管理 | 专技 | 1 | 承担教育研究、教育管理等工作 | 高等教育学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面向全国 | ||
合计 | 54 |
备注: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
二、(1)职称、工作经历、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允许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的岗位,大陆高校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推荐表或学生证报名,且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外学籍证明报名,且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专业以所学课程为准。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止。
3、报名办法:登陆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zjpc.net.cn)点击“人才招聘”,下载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外学籍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等应聘材料邮寄至我校人事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东段888号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802办公室,邮编:315100),并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校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东段888号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802办公室。
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0574-88223220;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8222766。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2017年3月7日
附件: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报名表(待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