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1、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公共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
(1)在《岗位简介表(A)》中,笔试公共科目与省统一笔试科目一致,分别为:
管理类岗位考核“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岗位)”;工勤技能类岗位考核“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工勤技能类岗位)”;专业技术各类(法律类,计算机类,经济类—会计、审计,其他类)岗位分别对应考核各通用类别专业技术岗位“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其中,其他类与管理类岗位笔试试卷相同)。公共科目考试要求参见《江苏省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在《岗位简介表(B)》中,笔试公共科目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和基本素养,主要测试教育学、心理学,适当测试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侧重考核教师应知、应会的相关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综合知识考试范围参考《江苏省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相关要求。
公共科目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均不指定辅导用书。
2、时间及安排:
2017年4月15日上午
报考《岗位简介表(A)》岗位的考生按照各自所报岗位规定的笔试公共科目分别考核:
管理类岗位考核“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岗位)”;工勤技能类岗位考核“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工勤技能类岗位)”;专业技术各类(法律类,计算机类,经济类—会计、审计,其他类)岗位分别对应考核各通用类别专业技术岗位“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其中,其他类与管理类岗位笔试试卷相同)。
报考《岗位简介表(B)》岗位的考生考核:
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和基本素养。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面试(专业水平测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专业水平测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市组织和人社部门分别确定《岗位简介表(A)》和《岗位简介表(B)》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该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限报考《岗位简介表〈A〉》人员)或专业水平测试(限报考《岗位简介表〈B〉》人员)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