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县委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拔13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1、中共锦屏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副科级)1名;
2、锦屏县司法局副局长(副科级)1 名;
3、锦屏县旅游产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1名;
4、中共锦屏县委党校副校长(副科级)1名;
5、锦屏县招商和商务局副局长(副科级)1名;
6、锦屏县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副科级)1名;
7、锦屏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副科级)1名;
8、锦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副科级)1名;
9、锦屏县广播电视台台长(副科级)1名;
10、锦屏县民族中学副校长(副科级)1名;
11、锦屏县三江中学副校长(副科级)1名;
12、锦屏县铜鼓中学校长(副科级)1名;
13、锦屏县平秋民族中学校长(副科级)1名。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选拔人选的范围
选拔到行政机关领导职位的人选原则上从本县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中选拔,特别优秀的事业单位干部应符合公务员调任的条件。事业单位领导职位人选面向全县行政、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非工勤人员。鉴于2011年乡镇刚换届,已作为乡镇领导班子的人员不列为此次公开选拔人选报名人员范围。
(二)公开选拔人选的基本条件
1、拥护并积极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工作勤奋,实绩突出;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2、身体健康。
3、符合所报职位的具体要求(见附表一)。
4、凡报考的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提名推荐和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的。
5、不能提任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拔人选报名方式
采取单位党委(党组)推荐、领导干部个人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直接到锦屏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县委组织部307室)报名。
四、资格审查
根据公开选拔职位的条件和资格,由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选拔职位人数与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达到1:8比例方能开考。对达不到报名比例不能开考的职位,报名人员符合其他职位报考条件和资格的,可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在考试中作弊或在选拔过程中有违法违纪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五、组织考试。
本次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考试分笔试、面试、无领导小组自由辩论。
(一)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以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科目》主要测试选拔职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专业政策法规和业务能力。《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分别按百分制计分。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职位的笔试成绩按两科50%折算笔试总成绩。
(二)面试。根据竞选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人选1∶6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面试分竞职陈述和现场提问,分值为100分,其中竞职陈述占50%,现场提问占50%。
1、竞职陈述。竞选者须逐个进行竞职陈述,竞职陈述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竞职陈述的内容根据所报考的职位,就个人对所竞职位所占优势及如何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进行陈述。
2、现场提问。竞选者个人陈述结束后,由考评组提出1-2个问题要求竞选者现场回答,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
(三)无领导小组自由辩论。根据竞选者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底,按职位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无领导小组自由辩论人选,无领导小组自由辩论按100分计(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笔试、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自由辩论完成后,按总成绩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无领导小组自由辩论占20%统计竞选者的综合成绩。
六、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自由辩论的综合成绩,按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同一选拔职位参考人员出现末位总成绩并列的一并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参考人员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组织考察
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座谈、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实绩。
八、讨论决定职位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由县委常委会、县委全委(扩大)会票决确定人选,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任前公示。
九、任职
凡经本次公开选拔任用的人员一律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回原单位工作。
十、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2年6月1日至6月1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办法
1、以单位名义推荐的,填写《组织提名推荐表》,由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签名,加盖党委(党组)公章;领导干部以个人名义推荐的,填写《领导干部提名推荐表》,说明推荐理由以及与被推荐人的关系,并由本人署名;干部个人自荐的,填写《干部个人报名自荐表》。以上报名表须填写一式两份。
2、单位推荐、领导个人提名或个人报名,每个被提名推荐(或报名)人选只能为某一职位人选,推荐或报考多个职位的视为无效推荐和报名。
3、《组织提名推荐表》、《领导干部提名推荐表》、《干部个人报名自荐表》可到报名点领取或直接登陆锦屏县人民政府网下载(http://www.jpzf.gov.cn/)。同时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近三年的考核情况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盖单位公章,用A4纸)及近期同底彩色白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6张(背面写上姓名,并附电子版)。
4、报名地点:锦屏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县委组织部307室)。
5、笔试、面试、无领导小组自由辩论时间和地点通过锦屏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7221936(县纪委)、7221917(县委组织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锦屏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7221917。
报名联系人:刘晓俊13618552228 潘宇国13765508604
中共锦屏县委组织部
2012年6月1日
《锦屏县2012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doc》和《锦屏县2012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领导干部提名推荐表.doc》和《锦屏县2012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组织提名推荐表.doc》来源于锦屏县人民政府网。
最新更新日期:2012年6月1号。附件下载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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