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的规定,经桐梓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2年5月29日审议,决定任命:
何波、肖雪莲为桐梓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现予公告
桐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