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三支一扶”办,“三支一扶”考生:
我市“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笔试和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96号)精神,为做好考察和体检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生考察工作
按照“三支一扶”招募工作安排,在体检前要做好考生的考察工作。今年的考生考察工作仍由各区“三支一扶”办负责。市“三支一扶”办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后(附后),各区依据《报名登记表》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考察表》对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进行考察,统一考察内容为学历、学位和各种奖励情况,未领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17年毕业生,应提供学校证明。其他专业考察内容由各区“三支一扶”办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察要安排在6月5日前进行,具体时间由区“三支一扶”办自行确定并通知考生。
二、关于考生体检工作
请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到网上下载《天津市“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体检表》,填写个人信息,并贴一寸照片,在考察时一并携带。各区“三支一扶”办对考生的考察结束后,要对其《体检表》自填内容和照片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在其《体检表》上加盖区印章(压照片)。
体检时间为6月6日(周二)上午8:00,地点为市公安医院体检中心(河东区振中路118号,靖江路与卫国道交口南侧300米),考生自行前往。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时,请与市“三支一扶”办联系。体检时要求空腹。
对体检不合格的,由市“三支一扶”办通知考生并说明具体原因。对体检结果不明确的,进行复检,复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后确定天津市2017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名单,并在网上公示。
天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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