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应于考前自行安排时间实地查看体育测试场馆,了解测试场馆的具体位置、抵达的交通线路和路途所需时间,并充分考虑途中可能出现的复杂状况,避免因错寻考场或迟到而无法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准时到达指定场馆参加考前检录和体育测试。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持临时身份证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测试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体育测试成绩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总成绩的权重为20%。
三、考生应注意身着适合体育运动的服装和鞋子参加体育测试,但测试时所穿着的服装和佩戴的饰品上不得出现考生本人姓名、报名号、就读中学等具有个人身份信息的文字或标识(logo)内容,测试过程中也不得以其他方式向考评人员透露上述个人身份信息,违者将取消测试资格或测试成绩。
四、体育测试场馆在测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陪同人员不得进入。考生不得携带手机、掌上电脑、笔记本电脑、iPad等具有通讯和(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以及手表等物品进入考试区域;如有误带者,应在抽签之前将上述违禁物品统一寄存在指定地点,违者将给予取消测试资格或测试成绩。
五、考生进入测试场馆后,应当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检录,在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下,核验考试证件、抽取测试序号、采集考前照片。同时认真做好考前准备工作,增强安全防护意识,防止运动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六、测试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考生应在工作人员引导下依序参加测试。
七、考生参加测试时,球拍等运动器材可以自带,也可以使用考场内统一提供的运动器材,但武术器械、体艺类表演器具和CD光碟等应当由考生自带(具体可参看相关项目“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中的要求)。考生如需穿钉鞋参加相关田径项目的测试,应当自备钉鞋。
八、体育测试期间,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严禁大声喧哗,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也不得擅自离开考试区域;保管好随带物品,爱护公物,爱护环境卫生,爱护场地器械设施,维护考场秩序,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九、体育测试完毕后,考生应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携带个人物品及时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也不得再行返回考场。
十、考生应根据本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慎重决定是否参加当日的体育测试,不能勉强,以防对个人身体健康造成伤害。由于考生个人伤、病等原因导致当日不能坚持参加体育测试的,成绩以0分计算,学校不再另行组织补测。
十一、考生参加体育测试,除应遵守本规则外,还应当遵守我校公布的本年度自主招生体育测试相关项目“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中的要求。
十二、考生应当诚信考试,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场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试区域的秩序,违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