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本市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并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年龄在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符合《关于转发<宁波市公务员转任规定(试行)>的通知》(慈委组〔2015〕23号)规定的转任条件。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报名人员于6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市纪委干部室(三北大街655号市行政中心6楼612室)报名。报名时递交《市纪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考试和考察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掌握党章党规党纪知识和综合分析能力,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合成。根据考试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
(三)公示和选调
考察后,经集体讨论决定拟考察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符合条件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若经考试或考察确无合适人选选调到市纪委工作的,可减少选调人数或取消本次选调计划。
联系电话:63980612,传真:63980617
中共慈溪市纪委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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