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茂名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实操已结束,现将笔试、实操成绩及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实操成绩及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本次笔试和实操成绩合格分数线定为: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实操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现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的笔试、实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实操成绩及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二、资格复审
请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7年6月19日至21日9:00-12:00,15:00-17:30带齐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考生,由主管部门发放 “面试通知书”,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3。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一)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如下:
1.报名登记表(须双面打印并在报名人员承诺栏签名);
2.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需附上有效的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外语水平等级证书、中共党员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
6.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原件及复印件;
8.职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9.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暂缓就业协议书)。
10.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二)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理进行资格复审,代理人须另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2、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且不作任何说明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因复审不合格或者考生弃权的原因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职位,按照该职位笔试、实操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递补时间定为2017年6月22日至23日9:00-12:00,15:00-17:30,请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符合递补条件的考生准备好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保持联络手机畅通,按招聘单位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逾期不再办理。
5、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的手机号码不变,以便联系。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
2017年7月5日至7日(具体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地点
茂名市职业训练中心(茂名市光华南路119号大院)。
五、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面试报到
请面试考生按本公告和面试通知书的要求,上午面试的考生必须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前、下午面试的考生必须于当天下午13:30前,到达指定面试地点候考室报到。面试时必须带齐个人有效身份证、报名表、面试通知书方可进入考场。截止当天上午7:45、下午13:45,没有进入候考室的面试考生,或证件携带不齐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附件:
1. 2017年茂名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 2017年茂名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操成绩及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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