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因工作需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9名,相关岗位条件设置如下:
一、招聘岗位
辅警9名,具体岗位详见职位表。
岗位职责:
(一)协助值庭、维护审判秩序;
(二)协助执行传唤、拘传、拘留;
(三)协助送达法律文书;
(四)协助安保及安检工作;
(五)其他工作。
二、招聘资格与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且没有刑事犯罪和治安处罚记录;
(三)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8年3月15日至2006年3月14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以取得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证书为准);
(五)岗位要求男性,身高168cm以上,五官端正,无明显缺陷,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精神病史,口齿清晰,聘用后需服从单位岗位调配;
(六)同等条件下,具有以下条件的优先招聘:中共党员、公安专业院校毕业人员、有从事公检法工作经验的人员、复转军人、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或先进个人、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持有C1以上汽车驾驶证人员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一)曾违法犯罪、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尚未有结论的;
(三)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辅警情形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线下报名方式。报名时,请按顺序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从发布公告网站下载);
(2)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及户主页)复印件,并查验原件;
(3)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并查验原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要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4)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及个人征信报告原件;
(5)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大一寸证件照2张及电子版。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3月22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电海街道广南路229号7楼708室),联系电话:0668-5522246。
4.注意事项:应聘者须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职位要求进行应聘,填写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一经审核通过,本人一律不能更改。
(二)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报名截止后,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下一环节考试,初审合格者名单将公示在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官网,未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初审合格者方可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告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所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时间及内容
考试包括体能测试和面试,每个环节均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参加。
1.体能测试
男子1000米跑、4×10米往返跑(体能测试设置合格线,成绩不计入总分,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考试环节)。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待定,将在体能测试前在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官网公布。
2.面试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和形象举止仪态等。
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将在面试前在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官网公布。
考试成绩保留一年,期间有辅警辞职,可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录用。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可依次等额替补。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
(五)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参照相关规定进行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经各环节考核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网、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入职手续。初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人员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三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聘用人员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四、薪酬待遇
辅警人均薪酬约为37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部分五险一金)。试用期按月薪的80%标准发放;试用期满后,按规定定级。如因政策性调整,按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2024年3月14日
来源:http://dianbai.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13097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