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规定,报考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在1∶1以下职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要达到其当天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以上,方为合格;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报考艰苦边远地区职位、紧缺职位、专设的残疾人招考职位的人员及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村(社区)“两委”成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或人武院校毕业生招录职位的人员,其面试合格成绩可在当天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的基础上降低5分,但不得低于60分。现公布我市6月17、18日公务员面试中1∶1职位所在考场平均分(具体详见附表)。
附:玉林市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1:1职位所在考场平均分
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