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2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4、具备较强的文字理解、归纳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5、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或违背承诺行为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用工性质和待遇
录用人员性质: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待遇:按茂名市市直单位后勤服务人员管理规定办理。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7月28日8:00至2017年8月1日17:30。
2、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应聘者请于工作日期间携带《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2)、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等原件、复印件和《同意报考证明》等资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楼人事科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核。
3、注意事项
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
应聘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供书面证明。
(二)考试
1、笔试
请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的,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应急应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总成绩计算
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修订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在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阶段。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五)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已经聘用的按规定予以辞退。
3、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在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4、本公告由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5、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668-2976908,0668-2976918;
(2)联系地址:茂名市文明北路68号(茂名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人事科)。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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