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松山湖地税分局人手不足的矛盾,进一步配合做好园区纳税服务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政府第139号)、《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实行办法》(东府〔2017〕9号)等文件规定,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税务协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的为地税分局税务协管员,共招聘1人,具体岗位和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7.7.31-2017.8.4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东莞市地方税务局松山湖税务分局三楼办公室(东莞市松山湖市民中心三楼),联系人:万燕青,联系电话:22892659;叶淑娟,联系电话:26622556;何雯娟,联系电话:22892652。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和学历、学位验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蓝底);
5、近三个月内镇级或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6、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聘员招聘报名表。
三、考试
采用“业务考核+面试”的方式进行。业务考核、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一)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由松山湖地税分局组织实施,采用上岗考核等方式,业务考核采用百分制,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考核对象:根据报名资格审核情况,择优进行考核。按业务考核分数从高到低,从业务考核合格人员中以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面试。如出现同分情况,同分的人员均进入面试;如合格人员不足的,按实际合格人员数确定。
2、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为实际业务工作能力,即业务能力、沟通能力、工作态度。
3、考核时间及地点:业务考核时间另行通知。地点:松山湖地税分局。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场应变能力和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业务考核成绩×60%。考试结束,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五、聘用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满合格的予以任职,工作安排在松山湖地税分局。试用期能力表现差或出现较大错误者终止聘用。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市人力资源局《关于做好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经费供给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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