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人社事招公告核[2017]69号
为进一步优化幼教队伍结构,改善师资性别比例,形成有利于幼儿成长的教育环境,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办法〉的通知》和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公开招聘幼儿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7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海州区生源免费幼儿师范男生。
二、招聘岗位
详见《连云港市海州区2017年面向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和《连云港市海州区2017年面向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岗表》(附件3)。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
(二)具有适宜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列入省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定向招生计划,入学前已按规定签订定向委培协议。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报名事项
报名和资格审核由海州区教育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17年8月22-3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节假日正常报名)。
(二)报名方式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请应聘人员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到海州区教育局人事科(海州区玉带河路19号)报名:
1.《连云港市海州区2017年面向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如实填写)。
2.近期同底版2吋免冠照片2张。
3.身份证、报到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江苏省免费师范生(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男生)培养就业协议书、户口本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
(四)报名费用
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特困家庭毕业生持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工会组织核发的《特困职工证》,免收费用。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由海州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本次考试不组织或不委派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辅导,不指定任何教材。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现场演课、答辩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形式,面试满分100分(其中,现场演课60分、答辩10分、技能操作3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2.面试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学科内容。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考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由海州区教育局组织,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海州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
七、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海州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八、聘用
(一)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择岗,具体岗位详见《连云港市海州区2017年面向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岗表》(附件3)。选岗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根据《江苏省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办法》规定,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农村公办幼儿园)工作不少于5年。在规定服务期内不得报考脱产学历教育。如有违约,须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并将有关情况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海州区纪委驻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和驻海州区教育局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12388(海州区纪委)
0518-85427962(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518-83086850(海州区教育局纪检组)
十一、招聘政策咨询
海州区教育局负责本次招聘政策咨询解答。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8-83086837,15950730322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2017年8月22日
附件: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