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关于选任灌南县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的通告
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思想,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监管领域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安全生产环境,不断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大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根据《关于印发灌南县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制度的通知》(灌安〔2020〕7号)精神,决定选任我县第一批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掌握并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规定,以及我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主要任务;
(二)对我县负有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服务质量等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三)收集社会各界对我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县负有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部门反映;
(四)根据县安委会和负有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部门安排,列席相关会议,参加行风评议、明查暗访、执法监督、巡查督查等安全生产相关活动和工作;
(五)承办县负有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部门委托的其他安全生产相关事项。
二、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安全生产事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善于调查研究,能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敢于提出意见和建议,工作、生活在我县的中国公民;
(二)年龄在30~55周岁之间,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在相关行业领域有较强的专业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二)因违纪违法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三)具有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或者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
(四)具有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或“黑名单”管理记录的;
(五)有其它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名额及任期
本批选任灌南县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10名,任期3年。
五、选任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通告之日起至2020年12月7日止。
2.报名方式
(1)符合条件的公民可以自荐报名参加选任;
(2)灌南县安委会办公室商请有关单位推荐人员。
3.报名材料
(1)《灌南县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申请表》扫描件及原件,自荐报名者应加盖所在单位或村(社区)公章;
(2)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
上述3份扫描件发至gnxawb@126.com,邮件名称为:灌南县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姓名。《灌南县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申请表》原件邮寄至县安委会办公室,地址:灌南县集中办公区8号楼617室,邮编:222500,电话:80326933。
(二)确定人选
县安委会办公室通过到所在单位、村(社区)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组织面谈等多种形式,考察并确定县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人选。
(三)社会公示
拟任人选名单通过灌南在线、灌南V讯和灌南县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四)公布名单
经过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县安委会作出选任决定、颁发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灌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1日
信息来源:http://www.guannan.gov.cn/gnzx/gsgg/content/49930c27-01a7-4061-847e-8997faaa7bb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