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兰州新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根据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两新”组织党建专干,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两新”组织党建专干18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有政工工作经历的复退军人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党务工作经验者可放宽至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曾被开除公职的;③有违法记录的;④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9日(星期二)—2017年9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兰州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彩虹城b区东南角)。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所需材料:①报名登记表(附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组织关系证明;⑥近期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6张。
4.资格审核: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进行现场审核,符合报名条件且提供资料齐全、真实的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提供资料与报名信息不符,或伪造相关证件资料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与考察
1.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
(1)笔试(9月23日上午9:00开始)。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党务基础知识和党章、党规相关内容,其中党章党规等党务知识占60%、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业务占40%。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2)面试(9月30日上午9:00开始)。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考察
组织考察(10月9日-15日)。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出现空缺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察主要了解报考人员档案资料、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受过何种奖惩情况、是否符合学历规定,并通过拟招聘人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或现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的情况说明,了解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等。同时,向公检法机关征求对拟招聘人员的意见建议。在组织考察时,考察组应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按人选排序依次递补。组织考察与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三)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后,统一安排体检。笔试结果、面试结果和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均在兰州新区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并经市委组织部认定不宜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人选排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公示无异议者,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市委组织部审批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党建专干签订年度《派遣协议》,并组织参加上岗培训。培训合格后安排到兰州新区工商、民政部门工作,工作期间自行解决食宿问题。招聘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在试用期内能胜任工作的,与被聘用党建专干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为两年。
五、工资待遇
“两新”组织党建专干工资待遇参照《兰州市市属各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兰州市两新组织党建专干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实行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合格后,增加考核绩效工资,并根据年工资总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本公告由兰州新区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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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兰州新区组织部: 苗婷 0931-8255997
兰州新区人才服务中心:杨 晨 18209313457
兰州新区组织部
2017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