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市容秩序管理,提高城市市容市貌水平,现就灌南县城管局2017年招聘市容管理协管员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15名,主要从事城市管理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灌南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公民,身高170厘米以上;
(二)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四)身体健康,有吃苦耐劳精神。
三、报名
1、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填写《灌南县城管局2017年市容管理协管员招聘简章报名表》一张(见附件。)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9月19日——29日;报名地点:城管局综合科(新安镇办公楼610室),联系人:翟波、嵇跃;联系电话:83299016。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方式,闭卷答题,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50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相关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和单位举办培训辅导。
领取准考证:2017年10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考生持身份证(代领人需持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到灌南县城管局综合科(新安镇办公楼610室)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弃考。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灌南在线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依据达合格线的笔试成绩,通知应聘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内容主要是日常表现,在纪检、监察、公安部门有不良记录的视为不合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灌南县城管局会在灌南在线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投诉举报,及时核查处理。举报电话:0518——83968833;0518——83212630。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月收入不低于2320元(基本工资1520元,绩效工资800元)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人员服装由城管局统一配发,食宿自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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