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定西市人社局依据《2017年引导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和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实施细则》(甘人社通〔2017〕224号)和《定西市每年引导200名高校毕业生进县区企业服务实施方案》(定人社发〔2016〕277号)文件精神,积极实施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进企业服务工作,全市引导940名各类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进入企业服务,有效缓解了我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过大的现状。自2014年以来,我市共引导2174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在岗率99.8%。上述高校毕业生的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省市县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